2005/9/3

印度醫藥化學報告 2004年1月5日

(此報告已變更公司名稱及省略部份細節)

摘要
1. 印度的總體環境印度是一個人口眾多,醫藥產業興盛的國家。國內市場自給自足, 製劑幾乎不用進口,且有餘力外銷。在藥妝法(DCA)的規範下,由印度藥管局(DCI)主管新藥及進口註冊事務。此外,對藥品有進口流程及藥價限制等種種障礙。印度藥業本身的優勢在於成本,不侵權製程開發能力,法規藥證處理能力,溝通及全球製藥產業分工; 劣勢則在於資金,政府效率不彰及藥廠規模不足。印度藥業現在的機會有學名藥市場興起,切入新藥開發; 威脅則是WTO要求製程專利保護及醫藥產業管制日趨嚴格。
2. 公司醫藥品在印度公司在印度這五年來銷售成長快速,2003年占醫藥銷售23%。印度客戶的特性除了知識密集,企圖心強烈, 同時是典型的逆向銷售者(指落後國家銷往先進國家)。各產品除國內註冊進行中, 與其他多數亞洲客戶不同,對歐美藥證文件也需求甚殷。
3. 討論印度市場兼有藥證管制國家的要求,但也提供了知識資產及獨特的需求。
4. 建議優先順序方面最重要的產能提昇及產品開發。行銷組合中產品,定價,通路及促銷都須回應印度市場的特殊需求。最後,提出培植ECI能力的十五項建議, 以進一步提高實體資產的價值。

目錄

引言 41. 印度的總體環境 41.1 基本資料 41.2 印度的製藥產業 41.2.1 國內市場: 自給自足 51.2.2 強勁外銷 51.2.3 藥政主管機關 51.2.4 藥政法規 61.2.5 關稅壁壘及繁複的進口及外匯管制 61.2.6 藥價管制 61.3 印度製藥業優勢與劣勢 71.3.1 成本優勢 71.3.2 不侵權製程開發能力 71.3.3 法規藥證處理能力良好 71.3.4 開放及整合的溝通 71.3.5 介入全球製藥產業價值鏈 81.3.6 資金較缺乏 81.3.7 藥政當局仍無效率 81.3.8 藥廠規模不足 81.4 印度藥業的機會及威脅 91.4.1 學名藥 91.4.2 新藥開發 91.4.3 專利法規及WTO趨勢 91.4.4 製藥產業管制日趨嚴格 102. ECI醫藥產品在印度 112.1 ECI客戶及通路現況 112.1.1印度客戶特性 112.1.2銷售通路目前配置 122.2 ECI各產品市場狀況 132.2.1 MM-H 142.2.2 中間體PENA及PENA-2 152.2.3 PL 152.2.4 PG 162.2.5. CXX Sodium 162.2.6 Dixxprostone 162.2.7 Xa 162.3 ECI產品註冊現況及需求: 172.3.1 印度國內註冊現況及計劃 172.3.2 歐美藥證文件需求 173. 討論 183.1 市場雙元性 183.2 知識資產的累積 183.4 獨特的需求 184. 建議 194.1 產品優先順序 194.2 行銷組合(4P) 194.3 厚植ECI實力 19人力資本: 20組織資本 20客戶資本 20附錄 21I. 印度藥廠排名 21II. 1999年到2003年印度銷售金額(單位:台幣萬元) 21III. IMS統計印度製劑近三年銷售 22IV. API占客戶售價比例及計算 22
引言對製藥業而言,印度是重要的市場及生產國,占ECI醫藥業績的比重也逐年提昇。為了加強瞭解這個市場的特性, 規劃適當的策略,這份報告蒐集了重要的背景資料及ECI產品的現況,並提出相關建議。
報告第一部份說明印度的總體環境及製藥產業狀況, 第二部分則是ECI醫藥產品在印度市場的現況及發展; 第三部份討論後最末是ECI醫藥產品優勢結合印度機會的建議。
資料來源除了ECI內部資料及代理商提供第一手資外, 其他主要是這兩年的Script Magazine, Script雙周刊,及研發處提供的資料。
1. 印度的總體環境
1.1 基本資料人口超過十億, 年成長率約1.9%, 每人每年收入不到400美金, 每人醫療支出每年僅有23美金, 同年台灣該支出則為708美元。
長久以來, 印度雖為民主國家, 但在經濟上政府仍重重管制。民主政治與官僚的政府單位形成奇特的組合。1991年開放後, 政府管制才逐漸鬆綁。現在為了加入WTO, 各種消費品的進口管制在2002年也大致解除。這個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比起中國的專制政府,朝令夕改的風險較低;而且英國殖民留下的英美法系制度,對商業契約和智財權保護較佳(天下雜誌2004年1月1日)。
1.2 印度的製藥產業 2002年印度國內醫藥產值超過台幣1870億(Rs 2600億), 只占世界1.3%。其中21%是原料藥(其中60%外銷), 79%是製劑(其中15%外銷)。特殊環境下, 印度竟產生了許多世界級的藥廠(參見附錄I)。1.2.1 國內市場: 自給自足國內市場僅約台幣1,150億(Rs 1600億), 但每年以10%以上快速成長。大體而言,製劑都是由國內生產供應,進口比例僅約4%。平均每人每年醫藥支出約美金3元。
在國內需求相對不大的狀況下, 已註冊的醫藥製造商卻超過2萬家(只有1.2%左右是製劑廠, 其他為原料藥廠), 外商只占35%(2002年)。但相對於數目, 印度的醫藥產業也是高度集中的, 前250家即占有70%的市場。1.2.2 強勁外銷印度醫藥外銷約合台幣625 億(Rs 870億, 2002年占印度外銷4%), 其中55%是製劑, 而45%是原料藥。 2001年成長達21%, 隨高價值的製劑比例增加,此成長力道可望持續。主要出口市場以區域分依序是東亞,西歐, 非洲等, 依國家分依序則是美國(全年醫藥外銷約美金18億中美國占10%, 2001),俄羅斯,德國,香港等(Script 2790)。以下原因促使印度重視出口:
1) 專利法規的變動: 印度原本只保護製程專利而不包括產品專利, 只要製造商稍微變更製程, 即使生產相同的產品也不違法。此外, 保護的時間也只有7年。但預計2005年加入WTO, 須依據TRIPS開始保護產品專利, 印度藥廠在國內市場也不能生產銷售受專利保護的藥品, 可能無法對抗國外原廠,面臨極大的壓力。可參見1.4.3 專利法規及WTO趨勢。2) 國內產能過剩: Banran的總裁說,每一個化合物,印度國內可能有200個品牌。3) 激烈的價格競爭: 印度國內的藥價可能是世界最低,外銷方可維持利潤。1.2.3 藥政主管機關衛生部(Department of Health)分為健康和家庭福利兩部門, 各有一個秘書長(secratary)負責。其中健康部門由多個單位支援, 包括Medical Stores Organization, Central Drug Standard Central Organization, Drugs Consultative Committee and Central Licence Approving Authority (CLAA)。對API供應商而言, 主管單位最重要的是”印度藥品管制局(Drug Controller of India, DCI)”,ECIAPI進口註冊即由此單位受理。1.2.4 藥政法規1) 印度藥界最重要的法律是”藥品及化妝品法案(Drugs and Cosmetics Act, DCA)”以及從屬的”藥品及化妝品規定(Drugs and Cosmetics Rules, DCR)”。
2) 主管單位”印度藥品管制局(Drug Controller of India, DCI)”負責審核新產品及進口藥品業務。DCA中所謂的新藥(New drug)須經DCI審查方能使用。所謂新藥是指”未在印度使用過或使用少於四年的藥品”。依現行法規, 若不是新藥則不須註冊。原料藥進口方面由2003年4月起正式強制實施, 未經註冊核准之API不得進口。為配合印度法律, ECI也陸續註冊了MM H和PL,並依法指定代理商(authorized agent)擔任ECI在印度的聯絡人。
3) 印度家庭福利計劃(Indian Family Welfare Programme): 為降低生育率之主要政策。採用鼓勵避孕器材及藥物, 結紮及保險套等方式, 甚至導入人工流產的方式。在1995~1996的懷孕中止法案(Medical Termination of Pregnancy Act)下, 估計有進行了44.1萬次的人工流產。1.2.5 關稅壁壘及繁複的進口及外匯管制根據關稅法案(Custom Tariff Act)規定, 一般進口關稅合計常可高達56.8%, 相對而言, 當地製造廠約出廠稅率僅16%, 有極大的差異。以ECI產品為例, PGE1的關稅就比MM要低很多。這些關稅的障礙,預計隨2005年印度加入WTO會大幅降低。後段另有Sale Tax, 但對進口或當地貨物稅率都相同。另一方面, 為鼓勵出口,印度政府對出口的產品原料進口則有免稅的優惠。外匯方面仍有管制。1.2.6 藥價管制對藥價之管制已實施數十年, 有人認為限制了藥界的獲利及創新。根據”民生必需物資法案(Essential Commodities Act)”,1995年公布了藥價管制令(Drug Pricing Control Order, DPCO), 授權由獨立的NPPA (National Pharmaceutical Pricing Authority)審查及制訂藥價以執行藥價管制令。法規中所列特定藥物才受此管制。 (Scheduled drugs, 約76種但佔印度使用量的一半, 多為抗生素。)
ECI的產品基本上並不在DPCO的規範內。相對的則是在NIMS刊有藥廠零售價格(Retailer’s price)。這個制度與一般先進國家的健保制度不同, 因為印度只有簡單的勞保, 基本上並未補貼藥價,只是強制藥廠須不得高於此價格。
1.3 印度製藥業優勢與劣勢印度和大陸同樣是開發中國家,有一些共同的優勢與劣勢,已在下表中列舉。
印度優勢 印度劣勢
大陸優勢 1.低成本 6.資金大陸劣勢 2.不侵權製程開發能力3.法規藥證處理能力4.開放及整合的溝通5.全球製藥產業分工 7.藥政當局仍無效率8.藥廠規模不足
但差異之處也不少,以下針對表中八點逐一說明。
1.3.1 成本優勢1) 低製造及原料成本:因人工及設備(尤其是reactor)成本甚低: 印度OPPI (Organization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ers In India)的專家估計為美國的五分之一。2) 廉價的高素質人力: 大陸雖然有眾多的低價勞力, 但印度更有大量的科技人才, 博士年薪僅台幣50~70萬。印度大廠Dr. Reddy的CEO說他可以輕易地在一年內招募到100 個科學家。對於知識密集的製藥業來說, 這是很重要的優勢。3) 研發成本甚低: 能在GLP(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規範下進行先進的研究。臨床試驗的成本約為一般西方國家的一半。4) 低成本製程開發。1.3.2 不侵權製程開發能力因為印度法規一向有保護製程專利 (產品專利不受保護),因而累積了化學及工廠設計的知識,中國則不重視製程專利。1.3.3 法規藥證處理能力良好法規藥證處理能力包括GMP 標準, 大陸較印度落後。尤其在準備歐美的DMF方面,印度已有相當的經驗。1.3.4 開放及整合的溝通多家外商認為在技術轉移時, 印度比大陸更為公開透明, 這是成功的外包的重要因素(Script 2860)。在數次拜訪印度客戶時, 在技術及市場需求都有很詳盡的回饋。比起去拉丁美洲時, 藥廠資訊貧瘠及技術落後的窘態, 印度顯然享有充分的資訊和經驗來下決策。此外,印度藥廠也已經整合了不同的角度,將資訊提昇為知識。例如在拜訪時Banran及Porter 時,有採購,藥證,分析及研發四種部門有時多達十人共同接待及討論產品。1.3.5 介入全球製藥產業價值鏈如同電子產業,特性上雖然有重重法令限制,製藥產業也加入了全球化的潮流。相對於大多非藥證管制國家只有國內市場,印度已能與銷往先進國家。
現在不少人提出印度公司的化學和市場專長生產API或製劑,配合大陸低成本原料或中間體的經營模式, 進入高價的歐美市場。印度已是全球製藥價值鏈中必要的一環。根據國際生技醫藥品投資和諮詢公司最近的報告,印度醫藥品公司對法規管制的學名藥市場,有強烈的企圖心。任何一種產品只要在美國專利到期,馬上就有一家印度公司申請ANDA。(生醫中心江淑芬研究報告) 相對的, 大陸的長處是化學原料及發酵產品。1.3.6 資金較缺乏近年來因中國迅速崛起,吸引龐大國際資金, 印度則未受到相等重視。在1995年時,外人直接投資(FDI)印度只有中國的8%,外匯存底則只有中國的28%。(詳見http://www.nbr.org/publications/analysis/vol13no5/Triangle.html)中國硬體基礎建設如高速公路,港口,電力供給和工業區,都遠比印度優越。1.3.7 藥政當局仍無效率比較起大陸的勵精圖志,印度的醫藥主管單位仍然步調緩慢。除了貪污時有所聞,也缺少透明的藥品註冊流程,對國內外廠家都造成困擾。
1.3.8 藥廠規模不足印度或大陸藥廠在全球而言, 尤其比起其它跨國大藥廠如Merck或Pfizer, 所占比例仍小。
1.4 印度藥業的機會及威脅瞭解了印度藥業的優勢及劣勢後,再一步探討外在環境中的機會及威脅。1.4.1 學名藥隨學名藥市場擴大,印度藥廠有了更好的機會。除了美國本土以外, 印度是有最多美國FDA核准學名藥廠的國家(Script No 2860)。專長包括API, 中間體及製劑。如前面提到,在美國每一支藥品過期, 可能都有一個印度的學名藥上市。
Dr Reddy’s, Banran和the Star Pharma等12家印度公司,在美國學名藥市場有約80種已核准的ANDAs,此數字與世界知名的學名藥廠Teva所擁有的核准數相近。此外,含Rajesh, Ipca和CDF等12家公司,也向美國申請約160種藥的DMF,對於美國和歐洲的學名藥廠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其他如Wockhardt等公司也積極準備進入歐洲的生技學名藥市場(bio-generics)。(生醫中心江淑芬研究報告)
在新興國家如亞洲,中南美及非洲, 更是印度學名藥的機會。在拜訪南美洲國家時, 不時可在藥房發現印度大廠的產品。1.4.2 新藥開發除了學名藥之外, 印度大藥廠如Banran及Dr. Reddy’s Laboratories增加研發費用, 積極介入新藥開發。2003年初, Banran開始向Bayer收抗生素Cipro的權利金, 成為第一家由自己開發技術獲利的印度公司。Dr. Reddy’s Lab也與國際大廠Norvatis等合作開發新藥。
能掌握利基的小公司如Matrix Laboratories, 開發出的製程, 連國際大廠Lundbeck都願意付美金四千萬購買。我們在德里拜訪時也曾與Matrix會晤, 該公司對大廠如Banran的研發計畫知之甚詳,可知他們已有極深入的合作關係。
1.4.3 專利法規及WTO趨勢自2005年元月起, 印度的產品專利法將開始正式施行。預計超過目前兩萬家的藥廠多數會面臨被購併甚至倒閉的命運。有人估計僅有年銷售高於1.5億台幣的兩百家廠商能夠存活。印度一般醫師都憂慮限制非專利產品流通後, 價格會提高, 但也有專家表示WHO必須藥物中有95%已專利過期, 對價格影響應不大。 因應”後2005時期”,很多印度藥廠已準備多年。主要方式是擴大外銷市場及加強研發。Dr. Reddey’s Lab在1992年設立美國辨公室, 但2000年才開始有真正商業銷售學名藥, 可見建立基礎須投資之時間。現在其銷售有60%是來自國際市場。ECI的客戶Star Pharma在美子公司Caraco Pharma在2003年的業績約有45萬美金,也占總銷售將近30%。此外, 目前每年印度外銷非洲及其他落後國家(Least-developed countries)的藥物總值約美金2.6億, 在2016年前不會受到專利法影響。(Script Magazine 2003年10月p.33)
研發方面, 印度藥廠也著力頗深。客戶Porter在孟買附近設計了一個整合研發園區, 研發人員300人中有一半是博士; 2002年參訪Banran在德里附近的研發中心, 也得知該處人員達700人之譜(不含生產)。1.4.4 製藥產業管制日趨嚴格在歐美市場, 由美國FDA或其他國家的相關單位控制下, 對於亞洲的藥廠而言, 不像大陸的電子產品容易打入西方市場。而且世界各國都在增強藥品管制, 印度國內對進口藥物的管理也逐漸加強, 印度藥廠必須克服。
即便如此, 印度製藥業仍不容小覷; 正如台灣和大陸的電子業, 大多公司都不是創新的原廠, 但大中國地區依舊成為此行業的中心。當印度在大量銷售低成本的藥品時, 也有機會在醫藥產業到這樣的地位。
2. ECI醫藥產品在印度
2.1 ECI客戶及通路現況
2.1.1印度客戶特性
1) 銷售成長快速:印度市場這五年銷售快速成長,佔醫藥總銷售的比重也顯著增加到23%。請參見附圖。(詳細數字參見附錄II)
2) 知識密集:相較於許多化學產業,醫藥原本就屬於更高度專業複雜的產業。在印度這個現象尤其明顯,我們拜訪的每一家公司幾乎都有博士,除了研發之外,藥證,品保甚至經營層都是高學歷人士。
3) 企圖心強烈: ECI印度醫藥客戶大多對新產品都態度積極, 要補滿產品梯隊(pipeline)。客戶如Rajesh, Dicala和Star Pharma都至少購買ECI醫藥2種產品。在其他國家比較少見。
4) ECI醫藥客戶可依所在國家及其市場之藥證管制狀況分為四種形態(參見下表):A. 大型跨國藥廠(MNCs): 歐美日客戶為主。除在藥證管制市場外,也都能銷到非管制市場。B. 逆向銷售型客戶: 以印度為代表。位於較不管制的國家但有能力”逆向”銷到藥證管制市場。C. 平行銷售型客戶:位於非藥證管制國家。以內銷客戶如韓國,大陸,中南美等區域為主, 有時能外銷到其他非管制國家。D. 貿易商: 主要為華人轉口區域及少數以色列及歐洲(如德國)貿易商包括: 台灣, 新加坡, 中國(香港,深圳)此貿易方式很難銷售到藥證管制市場。
印度有最典型的逆向銷售型客戶。與平行銷售型客戶最大不同是重視歐美的DMF。ECI如果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可以阻擋競爭較不會落入直接的價格競爭。另外平行銷售到其他非管制市場的藥廠中, 印度也是主要的一員。


2.1.2銷售通路目前配置經營客戶往往接觸到的組織深度會有不同。最初可能只透過代理商間接接觸,再來與客戶採購或技術人員直接聯絡,進一步可能接觸到決策高層,根據這種方式,我們可以約略說明客戶滲透度。不同的通路配置方式,達到的客戶滲透度及成本也不同。依滲透度區分, 通路配置有以下模式:
1) 與客戶直接接觸, 以代理商為輔: 滲透度最高,如Porter或Banran。已直接與多個部門人員會面。但拜訪及溝通成本也最高,可能只有較關鍵客戶適合如此投資。
2) 主要由代理商聯絡,必要時也與客戶直接溝通: 滲透度其次, 如Star Pharma由Mechet介紹, 主要也透過他們聯絡。代理商也能提供快速回饋時,如孟買代理商Mechet組織完整, 且能維持價格及跟催註冊時程, 可採用此配置。成本較低且代理商能收資訊整合的效益。
3) 貿易商: 印度仲介行業興盛, 但多為十人以下的小公司。要求不高但品質也難以管理, 須用價格來控制。速度可能快但客戶滲透度最低。
至2003年為止透過開放通路及客戶保護已接觸近百家公司包括數十家藥廠。實際有交易約十家, 除客戶數增加外, 其中現有客戶也有多家提昇了客戶滲透率。但是現行的快速開展可能要逐漸整併, 做更有效的管理(參見第四部份的建議)。

2.2 ECI各產品市場狀況***(公司資訊,省略)****

3. 討論
3.1 市場雙元性
印度客戶涵蓋平行銷售型及逆向銷售型兩種,前者要求低價不重視品質(尤其是中間體),後者卻連專利及歐美市場法規需求都很重視。同一國家但需求迥異, 價格資訊也容易互相干擾,如果為了維持高價固然可以放棄較低價的客戶,或者降價保有最大佔有率,但最好的方法是以差異化的服務及通路去維持價格差異,爭取最佳獲利。3.2 知識資產的累積在知識密集的製藥產業中,實體資產的比重已逐漸下降, 尤其ECI的前列腺素產品所使用的設備或場地其實不須太大,但重點在於知識資產的建立包括人力資本(如研發人才),組織資本(公司組織,技巧,專利及藥證處理能力)及客戶資本(商譽,市場調查或客戶資料庫等)。成功的知識資產有助於更有效運用實體資產。(可參見建議4.3)印度在這些方面都有貢獻。以組織資本而言, Banran提供了PENA分析方法,Porter也提供了Kaneka專利索引等專業建議。以客戶資本而言,ECI經由印度客戶也得以介入全球價值鏈,可以快速獲取最新市場反應及法規要求。相對的,ECI能與其他供應商競爭,也部份是因為已累積了重要的知識資產。
3.4 獨特的需求逆向銷售型客戶有一些特殊模式與歐美藥廠類似,諸如:1) 重視歐美法規及藥證文件: 參見2.3.2。2) 長期合作及早期研發架構: 如Banran及Porter的ACE inhibitor開發。3) 創新的智慧財產權: 如Porter發現ECI和Kaneka都有PENA-2美國專利,對ECI很有信心,效果更勝廣告。4) 非線性的需求提昇: 如Banran自2003年後半需求一下子提高到2.8 ton。
但印度客戶更願意與ECI開放合作。ECI若能藉此回應他們的特殊需求,給予獨特的產品及服務,應該是最有價值的競爭力。 4. 建議4.1 產品優先順序 4.2 行銷組合(4P)1) 產品(包括藥證及服務) 改善現有產品及開發新產品如Xa, 但需耍研發人力資源投入。
2) 定價: 針對雙元市場作彈性定價。以印度藥證維持內銷客戶價格, 以歐美藥證文件及自有專利提高價格獨占力,以穩固逆向銷售型客戶。以差異化的服務及通路去維持價格差異,爭取最佳獲利。
3) 通路: 以往以快速滲透為主, 2004年起則開始整併通路,以產品別設定exclusive agent,使服務及成本更合理化。
4) 促銷: 主要有參展,定期拜訪及廣告等方式。4.3 厚植實力為支持以上行銷組合,針對各種建議以下方向:人力資本: • 以客戶導向方式整合工廠及營業人員, 跨組織交互訓練。• 訓練外部代理商,包括邀請至ECI參觀及受訓,以增進對ECI及產品特色的瞭解。• 建立內製或外包評估能力,以槓桿運用印度優勢。• 建立策略夥伴如Vidis Pharma可協助製程開發,加速開發新產品或降低成本。除了傳統在印度尋找低成本原料或中間體, 製程及分析技術開發(Contract Research)及小量客製化(Custom manufacturing)都有合作的空間。• 在考慮成本及效果後,可考慮直接聘用印度的研發或藥證人才。組織資本 • 內部建立結構化的專案管理準則及共同開發流程,以準備日後與外部客戶合作開發。• 醫藥產品專利資訊及佈局應由專人管理或至少每半年彙整主要ECI醫藥產品及其製劑專利狀況,以引導可優先銷售之國家。• 積極運用並活化技術資產,如專利或技術授權。• 強化技術資料(technical package),以維持價格及阻礙競爭者, 對於藥證管制市場即使是中間體,若有DMF可以排除大陸的競爭。• IMS等專業市場資訊的購買。• 加強藥證法規處理能力: 與熟悉印度藥證的代理商及代辨公司合作以及深入瞭解藥政當局運作模式,可能是最未開發的改善空間。客戶資本 • 與客戶發展出共同的專案管理準則以建立長期合作開發模式• 參展(向上銷售型客戶會參加歐洲展但內銷型則大陸展覽也有效),網頁說明。• 中間商會在雜誌登廣告促銷ECI產品,可分攤費用。• 定期拜訪, 滲透客戶的組織決策高層, 以瞭解客戶獨特的產品組合及計畫( pipeline),進而設計獨特客製的服務。 附錄I. 印度藥廠排名1986年以來印度藥廠前十名:Rank 1986 1994 1998 2001 2002(June)1 Glaxo Glaxo Glaxo GSK GSK2 Sarabhai Banran RAJESH RAJESH RAJESH3 Pfizer RAJESH Banran Banran Banran4 Dicala Pfizer Hoechst(Aventis) Nicholas Nicholas5 Hoechst(Aventis) Dicala Wockhardt Star Star6 Banran Alembic Alembic Aventis Dr. Reddy7 Alembic Boots(Knoll) Torrent Dr. Reddy Aventis8 Boots (Knoll) Porter Porter Zydus Dicala Zydus Dicala9 Burroughs(Glaxo) Hoechst(Aventis) Pfizer Knoll Alkem10 Rajesh Torrent Knoll Alkem Knoll根據IMS2003年8月資料, 前二十名則為Glaxo Wellcome, Rajesh, Aventis, Dr Reddy’s, Dicala Healthcare, Banran, Star Pharma, Alkem, Nicholas Piramal, Knoll, Porter, Novartis, Pfizer, Torrent, Wockhardt, Alembic, Micro Labs, Aristo, SmithKline Beecham, USV。II. 1999年到2003年印度銷售金額(單位:台幣萬元)客戶 主產品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Banran PENA 0 19 95 185 1441Rajesh MM H1% 5.6 11 302 302 1162Star Pharma MM H1% 0 0 0 213 264Dicala HC MM H1% 0 0 0 11 690Unicure MM H1% 0 0 0 0 120Vetline CP 0 0 0 0 13Sarabhai Zydus CP 0 0 0 0 11其他 0 4 20 38 6.4 Total 5.6 34 417 749 3707
III. IMS統計印度製劑近三年銷售
IV. API占客戶售價比例及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