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黑幕
原廠的厚黑學
第7章 第171頁
假教育真行銷
製藥產業在2001年承認他們花了一百九十億元在行銷上(還要少算三百五十億美元;跟其他企業一樣,藥廠都說自己的廣告富有教育意義,比如說人們會從DTC直接對消費者的電視廣告中學到他們原本不知道的疾病。不過藥廠至少承認這種廣告基本上屬於行銷活動,但這不是這�堛滌Q論重點。我們先來看兩項法律規定:第一是不得銷售適應症未經許可的藥品。食品藥物管理局在發給新藥許可時,只針對一種特定的用途,也理當如此;如果一種藥物是治療某種感染症,在另1種症狀上也許無效。為了不使藥廠在沒有証據支持下誇大藥效,非經食品藥物管理局許可用途的行銷行為都是違法的。可是醫師卻不受這條法律限制,他們可以自行判斷、開立藥方。也就是說,如果藥廠可以想辦法說服醫師核准標示外的用途,藥品的銷售成績就能拉高。唯一的問題,就是如何規避這個部份的法律限制。
第二,醫師開處方拿回扣實際上是賄賂的違法行為。但因為有一些先例,他藥廠在提供大禮給醫師和醫療機構時,都更加小心翼翼。美國醫學會和藥物研究與製造商協會都公佈自發行為守則,建議限制禮品的收受;建造總長辦公室也提出警告,表示即使遵守行為守則,也有可能因觸犯反回扣法而遭到起訴。行為守則和公部門的警告有一個共同的漏洞:不管教育性質或研究性質的活動,如果藥廠能有技巧的把這些收買奉承行為解釋成具有教育或研究目的,幾乎所有無上限的贈禮或推銷都不成問題。藥廠有很大的權限去解釋什麼是教育研究,還是行銷。正如美國檢察總長辦公室在203年的警告內容:「廠商應確定其贊助是否確為教育或研究目的。」當純送禮的限制緊縮時,產業的因應之策,便是用教育與資助研究取而代之。
第9章
少研究,多賣藥
這是你經營一家大藥廠,製造出一種用途廣的藥品,許可的適應症一年大概只有二十五萬名患者使用,你該怎樣讓他變成暢銷藥?基本上有兩個方法。第一,再做臨床試驗,測試有無其他適應症,如果結果證實安全有效,便可以向食品藥物管理局申請許可,進行多用途行銷;必治妥施寶貴的泰克索Taxol就是用這招。其初,泰克索的許可證是卵巢癌,不過藥廠追加治療乳癌與肺癌的臨床試驗,結果是正面的,泰克索因此開拓了更廣大的市場。
另外,可以直接行銷未經許可之適應症,也就是「標示外使用」off label,不理會非法的事實。假借「研究」之名,不受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許可的標準限制,然後再「教育」 一下醫師使用這個藥品有哪些好處-這麼做可以規避法令,不但不算行銷藥品的標示外使用,還可以在醫界廣為發送研究結果;只要是醫師開出的處方藥,不管是什麼便都成合法。不過,這一串從假研究到假教育,骨子�堻ㄛO百分之百的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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