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7/5

美歐生技學名藥規範之現況(2004/10/27)

資策會科法中心鄭師安
2004/10/27

學名藥議題於近幾年來討論的如火如荼,然其討論內容皆圍繞在傳統的化學合成藥物,而目前卻有另一種類之學名藥的爭議正悄悄的上演,即所謂的生技學名藥(Biogenerics或Follow-On Biologics)。由於生技藥品乃是經由生物體所產生,往往會因製程的些微不同而導致生技學名藥與相對應之專利藥有相當程度之不同,因此生技學名藥是否可被歸為學名藥之一種,實還有討論之空間,然現今各界之相關用詞似乎仍未統一。


根據報告指出,2002年的生技藥品銷售額為333億美元,而到了2006年其市場更可達到600億美元,成長相當驚人。另一方面,許多生技藥品之專利亦將於2006年前到期,其中包括了年銷售額可達84億美元的紅血球生成素(Erythropoetin, EPO),在種種因素下,生技學名藥之相關法規開始受到各界的關注。然由於生技藥品其具有相當之複雜性,製程上若有任何些微改變將會造成產品療效之重大差異,因此對於生技學名藥相關法規之制訂,各國均抱持者相當謹慎之態度。


目前全球只有歐盟對於生技學名藥有較清楚之規範,根據其今年通過的2004/27/EC指令(即2001/83/EC的最新修改版本)第10條規定,生技學名藥若由於原料或製造過程的不同而無法符合本指令之學名藥定義時,則適當之臨床前試驗或臨床試驗是必須的。前述試驗之種類與數量應遵守2001/83/EC附件I (Annex I)及相關指導方針(Guidelines)。而歐盟亦於2003年年底公布了二個有關生技學名藥的指導方針,主要與「非臨床和臨床試驗」及「品質」要求有關,綜合而言,若於歐盟境內有醫藥品是相似於另一已經獲得許可之醫藥品且申請者不願走新藥申請程序時,則申請上市時所需之資料可能要包含下列幾項: (1)非臨床試驗資料(Non-clinical data);(2)免疫抗原性(Immunogenicity);(3)臨床試驗資料(Clinical data)及(4)安全性(Safety)。指導方針指出,生技學名藥若能提出以下證明,或可不需重複所有之安全性與有效性試驗:
(1) 詳細說明產品之生化性質(physico-chemical properties)與體外活性(in vitro activity);
(2) 從化學製藥的觀點而言,產品與專利藥之相似性可被證明。


而全球生技業最蓬勃的美國,其生物製品之上市有二種途徑,一是根據「公眾健康服務法案」(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中的BLA(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另一則是根據「聯邦食品、藥物及化妝品法案」(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中的Section 505(b)(1)。然根據各界的見解,目前美國所有關於學名藥之法規皆不適用於生技學名藥的申請,而至今美國也尚未特別針對生技學名藥進行相關法規之修改與調整,因此,FDA正考慮是否在今年夏天公布相關的指導方針(Guidance)。一般預期此方針應會對下列幾點做一概述: (1)特定幾種生物製品的簡易流程(abbreviated process);(2)顯示生物製品結構之相似性與比較性所需試驗種類;及(3)免疫抗原性測試之要求。


其實美國國內的考量仍是圍繞在應進行哪些試驗才能證明生技學名藥與其專利藥之間具有相同之安全性與有效性,而美國學名藥廠也認知到,生技學名藥絕對不可能像傳統學名藥一樣可以避免掉大部分之試驗,因此其於遊說各界立法時,就著眼於將應進行之相關試驗減至最少。今年6月23日,美國參議院的司法委員會(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舉辦了一場關於生技學名藥的聽證會(hearing),會中對於生技學名藥之修法時間仍未給予明確的答案,因為仍有一些人希望可以有更多科學上的資料,來支持生技學名藥的簡易申請流程(abbreviated process)相關法規之建立。


綜觀歐盟與美國對於生技學名藥之相關規範或討論,可以發現對於主管單位而言,該如何證明生技學名藥的安全性與有效性乃是其首要考量,此點則有待科學家們的努力。另外從法規面來看,雖然歐盟已有相關修法及指導方針,但卻還是屬於大方向的規範,因此推斷在短期內不管是美國或歐盟,對於生技學名藥的審核,應該還是會採Case by Case的方式。


資料來源:
1. http://www.prnewswire.com/cgi-bin/micro_stories.pl?ACCT=913120&TICK=GPHA&STORY=/www/story/06-23-2004/0002199004&EDATE=Jun+23,+2004
2. http://europa.eu.int/eur-lex/pri/en/oj/dat/2004/l_136/l_13620040430en00340057.pdf
3. 歐盟對生技學名藥可能的規範方向,簡慧卿,生醫知識網(2004/07/06)
4. http://pharmalicensing.com/articles/disp/1088072898_40daacc2b9949
5. 〝The Strategic Guide to Follow-On Biologics〞Conference in New York,2004/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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